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作者:曾珺 来源:《炎黄春秋》2026年第2期 2026-03-14

编者按:多年来,有人以创业公司来比附共产党。此论一出,流传甚广。当读者询问论者为何要庸俗化我们党的革命性时,他总是拿毛主席曾致信李达,称“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来为自己辩解。很多有识之士继续苦心规劝,这是防谍保密的话术,不能将其滥用到党史教育中去……不料论者听后讪讪一笑,如耳旁之风。如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的研究员基于权威档案,雄辩证明: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纯系伪作。有证于此,把共产党比作创业公司的论者是否应当谨慎一些呢?

毛泽东有没有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

曾 珺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毛泽东与李达(字永锡,号鹤鸣)是湖南同乡,且同为中共一大代表,相交甚厚。长期以来,学界流传着一种说法:1949年新政协会议召开前,毛泽东曾托人给李达带了一封信(以下简称“速信”),称他是“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用隐语“速前来参与经营”劝他北上参加会议。那么,这件事究竟是怎么流传开来的?可信度高吗?

“速信”的流传及不同记载

据笔者考证,“速信”最早见于陈力新、李梅彬撰写的《毛泽东同志和李达同志的友谊》一文,该文刊发于1978年12月23日的《光明日报》。文中写道:

早在1947年,毛主席、周恩来副主席曾通过“地下交通”送给李达同志一封信,字面大意是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实际意思是请他去解放区参加重要工作。那时李达在长沙湖南大学任教,反动派把他当成“危险人物”,列进黑名单。由于李达的身体很坏,一时不能长途旅行。直到一九四八年底病情好转,我们在华南局的委托和协助下,返回湖南,护送李达辗转北上。

陈力新当时任湖南大学法律系助教,李梅彬是中共地下党员,两人都与李达有过亲密交往。所以,这篇文章的回忆有一定的可信度。但从中我们也能看出两个问题:一是文中只是提及“速信”的“字面大意”,这说明陈力新、李梅彬应该都没有看见过“速信”;二是文中“直到一九四八年底病情好转”“返回湖南”等说法不对。已公开的资料显示,李达在1947年2月到湖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后,一直没有离开过长沙。1949年1月,他因病住进湘雅医院。4月16日,经地下党安排,他在陈力新、李梅彬的秘密护送下离开长沙。

《毛泽东同志和李达同志的友谊》一文发表后,又有不少图书记载了有关“速信”的情况。

《李达传记》载:“1948年初,毛泽东曾三次电示华南局护送李达去解放区,并通过党的‘地下交通’带信给李达。这封信写得很巧妙:‘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予经营。’实际上就是请李达速去解放区参加重要工作。”[1]

《李达学术思想评传》载:“1947年10月,毛泽东通过地下组织带信给李达,信中说:‘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予经营。’请李达去解放区。因李达患有严重的胃溃疡,不能成行。1948年,毛泽东又三次电示华南局找到并护送李达到解放区。”[2]

《毛泽东与李达—肝胆相照四十年》载:“从1947年冬到1948年初,毛泽东曾三次电示华南局护送李达到解放区,并通过‘地下交通’带信给李达,希望他能早日成行。”“1947年10月的一天,李达要他的助手、法律系助教陈力新到他的住处,说有要事相告……他一进门,李达就压低声音对他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党中央、毛主席通过地下交通,转来了一封信,让我去解放区,大意是‘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力新,听这口气,必是毛主席所写无疑……’”[3]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李达画传》中公开的“速信”“手稿”

《李达评传》载:“1947年秋,在解放战争开始发生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时,毛泽东、周恩来曾通过地下交通给李达带信要他去解放区。其信说:‘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4]

《李达与毛泽东的哲学交往》载:“1948年初,毛泽东曾三次电示华南局护送李达去解放区。并通过党的‘地下交通’带信给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对于毛泽东的盛情邀请,李达感佩不已。他将这消息吐露给经常向他请教的法律系助教陈力新和选修他课的外文系学生、地下党员李梅彬,并要他们做好思想准备,跟他一道走。但因为胃穿孔住进了湘雅医学院附属湘雅医院,李达一时未能成行。”[5]

这些图书在谈到“速信”问题时,无一例外,都没有公开毛泽东的手稿。通过分析以上记载,可以发现存在的一些分歧:一是毛泽东三次电示的对象说法不一,有“华南局”“华南分局”之说;二是毛泽东三次电示的时间说法不一,有“1948年初”“1948年”“从1947年冬至1948年初”之说;三是毛泽东给李达写“信”的时间说法不一,有“1948年初”“1947年10月”“从1947年冬至1948年初”之说;四是“信”的内容有一字之差,有的写成“予”,有的写成“与”;五是给李达写“信”的人说法不一,有“两人说”(毛泽东和周恩来)、“一人说”(毛泽东)。

“速信”“手稿”首次公开

要搞清楚“速信”的真伪,一个关键证据就是这封信有无“手稿”留存。2010年11月,为纪念李达同志诞辰120周年,由《李达画传》编辑委员会编、陈光辉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达画传》首次正式公开了这封信的“手稿”。根据“手稿”,“速信”的内容为:

鹤鸣兄:

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

毛泽东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九日

书中对这封信的背景介绍说:“1948年,毛泽东曾三次电示华南分局设法护送李达去解放区,并通过党的‘地下交通’带信给李达。此信写得很巧妙:‘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实际上就是请李达速去解放区参加重要工作。只是那时李达因病未能成行。”

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21年9月,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家出版机构,以出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为基本任务,是党在思想宣传领域的一块重要阵地,其创办者就是李达。从人民出版社的历史和定位来看,其权威性是非常高的。正因如此,作为毛泽东和李达友谊的见证,“速信”“手稿”公开后,被不同程度地转载,如2021年5月4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前夕,新华社官方账号“新华社新媒体”发表的《一封神秘来信,引网友盛赞“最牛公司”迎“百年店庆”》一文,就介绍了这份“手稿”。2023年,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摄制的《毛泽东书信故事》第6集中,也介绍了这份“手稿”。

种种记载表明,毛泽东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一事是真的无疑,似乎没有再考证的必要,但果真如此吗?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第一幅手稿——毛泽东1948年11月24日给吴晗的信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第二幅手稿——毛泽东1948年11月30日给张天义的题词

所谓毛主席致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信的手稿是假的!

第三幅手稿——毛泽东1948年11月给胡乔木的信

“速信”“手稿”应系伪作

据《李达画传》记载,“速信”“手稿”写成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九日”。这份“手稿”究竟从何而来?书中没有明确说明。但主编陈光辉在“编后语”中对书中图片来源进行过一次总体介绍,称书中的图片是他多年来跟随李达资料征集组、中央电视台《李达》纪录片摄制组等,多次前往李达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收集的。

笔者认为,为了编辑好《李达画传》,编辑组付出的辛苦和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就“速信”“手稿”而言,它并非毛泽东本人手书。我们可以将其与毛泽东同一时期的部分手稿作比较:第一幅是毛泽东1948年11月24日给吴晗的信,第二幅是毛泽东1948年11月30日给张天义的题词,第三幅是毛泽东1948年11月给胡乔木的信。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以下几点区别:

一是1948年11月时,毛泽东的书法挥洒自如,豪放大气,布局美观。而“速信”“手稿”书写过于呆板,每个字的大小均差不多,缺少整体布局和行云流水的气势。

二是“速信”“手稿”中个别字的书写,与毛泽东的手稿差别很大。如“发”(可对比第一和第三幅手稿)、“之”(可对比第三幅手稿)、“生”(可对比第一幅手稿)、“来”(可对比第一、二幅手稿)、“四”(可对比第一、二幅手稿)等字。

三是“速信”“手稿”中“毛泽东”署名不符合同一时期毛泽东署名特点。“速信”“手稿”中“毛泽东”三个字,“毛”与“泽”是一笔连下来的,但其他毛泽东手迹中“毛”与“泽”都是分开的,没有连笔的现象。且“毛”字的书写,上面一撇刚劲有力,最后一笔收笔时有“勾”,尽显笔力。而“速信”“手稿”中的“毛”字,上面的一撇呈一定弧度,最后一笔收笔时没有“勾”,没有凸显笔锋和劲道。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专门从事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平思想研究的部门编撰的相关画册中,也没有收录所谓的“速信”“手稿”。

毛泽东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一事的真实性问题

如果《李达画传》中收录的“速信”“手稿”不是毛泽东亲书,那么,毛泽东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一事究竟是真是假呢?

在专门从事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平思想研究的部门编撰的相关著作中,都没有记载毛泽东电示华南局或者华南分局要他们护送李达去解放区一事,也没有提到这封信的内容。但也不排除一种可能性:毛泽东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确有其事,只是当时因为特殊的原因,手稿没有留存下来。这一点,《李达画传》的主编陈光辉在《编后语》中也坦言:“在旧中国白色恐怖的艰苦岁月中,那些最原始的资料和照片,特别是李达同志本人的史料和照片,是极难保存下来的。”

众所周知,为了筹备新政协会议,从1948年起,毛泽东的确给不少民主人士、社会贤达写过信,请他们北上。考虑到李达的特殊身份,以及他在和平解放湖南中的贡献,毛泽东致信请他北上参加新政协会议当在情理之中。1949年5月14日,李达也的确在陈力新、李梅彬的护送下抵达北平。1949年5月18日,毛泽东还在香山双清别墅会见了李达。

但即便毛泽东三次电示一事属实,那么电示的对象应该是“华南分局”而不是“华南局”,因为中共历史上并未设立过“华南局”。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成立于1949年4月,是在1947年5月成立的中共中央香港分局的基础上改组而成的。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华南分局、华中局、西南局的干部配备及其管辖范围的指示》,规定“华南分局以叶剑英为第一书记,张云逸为第二书记,方方为第三书记”,“华南分局领导广东、广西两省及香港工委”。

通过以上分析,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李达画传》中收录的“速信”“手稿”并非毛泽东亲书。或许这封“信”是别人代毛泽东起草的,也或许是以电报形式发送后由接报员誊抄再转递的,被误以为是毛泽东手迹。二是考虑到李达特殊的身份和贡献,不排除毛泽东给华南分局发过类似要求他们护送李达到解放区的命令,也不排除毛泽东(或通过周恩来)确实给过李达类似内容的信。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档案没有保存下来。出于权威性考虑,在专门从事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平思想研究的部门编撰的相关画册、著作中,均没有收录“速信”和“手稿”。

随着新档案的发现和公开,毛泽东致信李达“速前来参与经营”一事也许会有更多的历史细节浮出水面。

注释:

[1]宋镜明:《李达传记》,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27—128页。

[2]丁晓强、李立志:《李达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页。

[3]唐春元:《毛泽东与李达—肝胆相照四十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17页。

[4]王炯华等:《李达评传》,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6页。

[5]谢红星、梅雪:《李达与毛泽东的哲学交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页、123页。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本文原载《炎黄春秋》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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